婚期 就中国古代的婚期来看,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。 春天为婚《周礼》引《夏小正》曰:“二月,冠子嫁女之时。”《周礼》亦载“:仲春之月,令会男女,于是时也,奔者不禁。”《诗》曰“: 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,之摽有梅,顷筐暨之,求子于
 婚俗喜宴 归,宜其室家。”我庶士,迨其谓兮。”仲春之月,即夏历二月,属于春天;桃梅季节,亦应属于春天。秦汉以后,春天为婚期的记载也不乏于史。南宋时期金人习俗:“正月旦日,……是日其地男女合婚,各以高低色泽相等者为配偶,男自负女而归。”清代苗人婚俗“:跳月者,及春月而跳,舞求偶也。”是日,男女“选幽而合,解锦带而互系焉,相携以还跳月之所,各随父母以还,而后议聘”。 秋冬为婚《诗》曰:“厌浥行露,岂不夙夜,谓行多露。”卫风霜降季节,属于秋冬。《诗.氓》“:送子涉淇,至于顿丘,匪我衍期,子无良媒,将子无怒,秋以为期。”又,《孔子家语》 “霜降而妇功成,嫁娶者行焉。” 王肃《圣证论》说“:孙卿曰:霜降逆女,冰泮杀止。’”韩诗外传亦说“:古者霜降逆女,冰泮杀止,士如归期 ”在上层 贵族中,秋冬为婚期事例不少。汉以后,秋冬为婚期的情况也时常出各代史籍之中。《酉阳杂俎》载唐人婚期“:腊月娶妇不见姑宋人 周去非在《岭外代答》一书中记当时瑶族婚期时写道:“瑶人,每岁十月旦,举山同祭都贝大王,于其庙前会男女之无夫家者,男女各群,联袂而舞,谓之踏摇。男女意相得,则男咿嘤奋跃,入女群中负所爱而归,于是夫妇定矣。”清代,广西 宾州地区“春秋二社,士女毕集,男女未婚嫁者以歌诗相应和,自择配偶,各以所执扇帕相博,谓之博扇。归日,父母即与 成礼” 此外,亦有夏季为婚期的情况。不过考虑到古代道路雨后多泥泞而且酷暑则难耐,应该是不多见的(个人猜测,呵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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