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具是由 材料、 结构、 外观形式和 功能四种因素组成,其中功能是先导,是推动家具发展的 动力;结构是主干,是实现功能的基础。这四种 因素互相联系,又互相制约。由于家具是为了 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,因此家具还具有 功能和外观形式方面的 因素。 柳青《 铜墙铁壁》第十八章:“一个背盒子枪和卡宾枪两件子家具的警卫员上来了。” 家用的 器具,指 木器,也包括炊事用具等。是人类日常生活和 社会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坐卧、凭倚、贮藏、间隔等功能的 器具。通常由若干个零、部件按一定接合方式 装配而成,已成为室内外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北魏贾思勰《 齐民要术》五种槐柳楸梓梧柞:“凡为家具者,前件木皆所宜种。”可见,自古以来,中国家具一直以木材为主要用材,主要是木家具。 家具既是物质 产品,又是 艺术创作,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家具二重特点。 家具的类型、数量、功能、形式、 风格和制作水平以及当时的占有情况,还反映了一个国家与地区在某一 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方式,社会物质文明的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特征。家具是某一国家或地域在某一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,是某种生活方式的 缩影,是某种文化形态的显现,因而家具凝聚了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性。 某些所谓的实木家具的用料是 中纤板、刨花板外贴贴 胡桃木皮或其他木皮,并不是纯天然的木材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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