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制 抢婚变聘婚
蒙古族有两种婚制:抢婚和聘婚。抢婚是奴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,公元13世纪以前,蒙古族多半是实行的抢婚制。公元13世纪以后,蒙古族进入了封建社会,才普遍实行了聘婚制。
求亲 “多求则贵,少求则贱”
青年男女在定亲之前,男方一定要向女方求亲,经由女方家同意,才可以定亲。但按照蒙古族的传统婚俗,男方须多次向女家求亲,才能得到女家的许诺。据《蒙古秘史》卷一记载:也速该把阿秃儿带领其子铁木真(即成吉思汗)到德•薛禅家求亲。德•薛禅说:“多求几遍,才许给啊,会被人尊敬;少求几遍,就许给啊,要被人轻看。”因此后来在蒙古族形成了“多求则贵,少求则贱”的求亲看法。
定亲 哈达、奶酒、羊五叉“下定”
求亲达成协议后,男方则需带上哈达、奶酒和羊五叉或全羊到女方家“下定”。女方家则会请亲友陪客人一起饮酒,表示正式定亲。
择日 喇嘛占卜择
在蒙古族的传统婚俗中,男女双方定亲后,首先要请喇嘛占卜,挑选吉日,确定。吉日择定以后,则由男方家派媒人和亲友带上哈达、美酒、糖果等,前往女家,同其父母商谈结婚事宜。谈妥后,男女两家开始准备婚事。一般是打扫喜房,或新搭蒙古包,宰牛杀羊,准备聘礼、嫁妆及其他,通知双方亲朋好友,光临贺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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